各毕业年级学管办:
根据团中央关于困难家庭学生就业帮扶相关要求,现将我校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以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为重点,延伸至生源地为 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36 个陆地边境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该部分地区见附件,各学院根据毕业生生源地自行筛查符合条件人员),并结合实际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帮助。
二、指标分配:
指标计算说明。团省委按照“团团微就业”小程序数据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小程序按照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生(附件1)、陆地边境县学生(附件2)、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的顺序记录数据,且不重复记录(例:某大学为一般院校,帮扶了5名困难家庭学生,其中2名学生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则系统按照帮扶了2名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生和3名一般院校低收入学生计数)。
如所在单位无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学生、陆地边境县学生,请于5月20日前报校团委无该类情况。
三、工作内容:
1.确定帮扶对象。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以团支部推荐方式确定帮扶对象;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陆地边境县的困难学生,应按照应帮尽帮原则,摸排确定帮扶对象。
2.录入结对数据和帮扶过程记录。各毕业年级学管办确定帮扶对象后,于5月23日登录“团团微就业”微信小程序,录入帮扶结对信息。并及时更新学生就业帮扶情况, 6月23日前登陆“团团微就业”微信小程序录入所有就业帮扶学生就业情况。(操作流程见下图,以手机号注册,帮扶结对口令:成都体育学院001)
3.开展结对帮扶。请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团总支副书记身份进行帮扶结对、提供综合支持、记录帮扶过程。毕业时仍未找到工作的学生,由团中央统筹,9月将学生信息对接到就业意向地或生源地省级团委,由省级团委组织区县团干部工作力量,接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与高校共同完成帮扶。
4.加强调研督促。7-8月团中央、团省委将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抽查,从帮扶学生就业人数、就业成功率、高校覆盖率等方面进行工作评价。常见调研内容见附件3,请各位结对老师务必对学生进行就业帮扶,且做好帮扶工作的解释说明,如接到上级团组织的来电调研请积极配合。
就业帮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惑可电话咨询校团委,联系电话:85098302
附件:
1.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2.136个中国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
3.常见电话调研内容
共青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