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研究生)分会: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学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指导管理,促进校院两级学联组织联动,支持学生会组织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助力学校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 2023 年度成都体育学院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优秀工作人员、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评选对象
全体二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三、评选数量
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共计10个
四、评选方式
1、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提交评选材料,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材料评分占比40%)
第二阶段:PPT成果展示+答辩(答辩评分占比60%)
2、成果答辩采用3+2模式
代表3分钟阐述成果,2分钟接受评委提问。(为体现公平性,严禁超时陈述,违反规则将在总评中酌情扣除1—5分)
3、路演答辩要求
(1)本次成果答辩主要围绕2023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架构、工作情况、学院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所获荣誉)和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答辩;
(2)参与答辩的代表必须采用幻灯片形式进行现场展示;
(3)学院特色活动陈述内容包括:活动策划组织情况、获取的成果以及今后的发展思路等;
(4)答辩顺序将在微信群内抽签决定。
4、成绩评定
(1)最终得分=材料得分+现场得分;
(2)最终评选出“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团体共计10个。
5、评委、答辩秘书组成
(1)评委:由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构成;
(2)答辩秘书:由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定成员担任。
五、评选时间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
2、路演答辩时间:2024年3月22日
3、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3月下旬
六、材料要求
1、参评学院需准备答辩材料,包括PPT演示文稿、演讲稿等相关资料,确保内容全面、条理清晰。
2、评优材料:参考评分细则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并提交附件1,所有材料应详尽、准确,以充分展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成果;
3、答辩前一天在微信群内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4、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需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精心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5、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可靠,并附有相关支撑材料。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何弄虚作假或逾期提交的行为,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6、活动总结应图文并茂,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展示活动成果;
7、评优材料需同时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文字版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评优材料请于2024年3月20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命名为“xx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优材料及答辩PPT”,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cdsutw@yeah.net。
七、成果答辩评分标准
1、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陈述表现(30分)
(1)内容完整、充实、没有超时现象;
(2)答辩者着装整齐、举止大方、陈述条理清晰、回答简洁连贯。
2、活动成效(70分)
(1)活动过程中有所收获,成果显著;
(2)活动围绕主题进行,注重实效;
(3)活动组织周密,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圆满完成活动并取得显著效益。
八、评分细则表
评分细则详情表见附件2
九、奖励办法
1、获得“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荣誉称号的单位,将颁发荣誉牌匾,以资鼓励。
2、获得“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在年度评奖评优工作中,将额外获得“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各一个名额的增配。
3、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的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4、获得“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和“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的组织和个人将作为上级团组织评选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候选组织和个人。
十、联系方式
2023年成都体育学院“优秀学生(研究生)会”评选委员会
学生会联系人: 胡麟17390488178
研究生会联系人:杨浩18081898732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