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校历现将本学期国旗升旗仪式安排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每周一上午7:20
二、参加人员:校仪仗队、各升旗单位学生
三、各学院升旗时间:
运动训练学院 |
第1周:2月26日 |
外国语学院 |
第2周:3月4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第3周:3月11日 |
武术学院 |
第4周:3月18日 |
艺术学院 |
第5周:3月25日 |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
第6周:4月1日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第7周:4月8日 |
体育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第8周:4月15日 |
运动训练学院 |
第9周:4月22日 |
外国语学院 |
第10周:4月29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第11周:5月6日 |
武术学院 |
第12周:5月13日 |
艺术学院 |
第13周:5月20日 |
运动医学与健康学院 |
第14周:5月27日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第15周:6月3日 |
体育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第17周:6月17日 |
运动训练学院 |
第18周:6月24日 |
四、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准时参加升旗仪式,7:15集合完毕;
2、升旗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参加升旗仪式的全体人员须庄重、严肃,脱帽、服装整齐,升旗时全体立正,向国旗行注目礼;
4、凡升旗现场附近人员在升旗时须停止一切活动,面向国旗站立,并行注目礼。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