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个人)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种类、办法、条件及名额,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学生手册》(2019版)第130页第二十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个人)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规定评选。
二、评选结果(以报告形式,注明奖项类别及人员,院系盖章)和有关材料于(推荐表一式一份)于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17:00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团委,同时上报电子文本。(逾期未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相关表格下载见通知附件亦可在团委主页资源中心“团委资料下载”进行下载。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例,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把关,在同学中认真树立好的典型,在全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