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负责人:
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要求,我校2023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预通知,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接学生范围
我校2023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转接类型
(一)非升学毕业生转接方式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并联系单位及时接收,工作单位接收后才算转接完成。
注: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2、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3、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学院团组织应将此类团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4、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总支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进行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了解出国团员动向及时转接。
5、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后期达到毕业条件时应及时转出。编下的团员直接转入低年级团支部,列入2024年“学社衔接”名单。
(二)升学毕业生转接方式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入学后1个月内,各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并联系录取学校及时接收。
注:原院系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15日,各学院团总支书记通知毕业生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内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在对方接收前可以修改和撤回。在此期间,团总支书记督促学生联系接收单位及时接收。6月15日前,全校各级团组织基本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学社衔接”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各院系团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需统筹安排好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学社衔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动员,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实施。
2、根据团中央发布的《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指标,要求高校加强团员教育管理,2023届毕业生学社衔接发起率不得低于95%,力争“学社衔接”发起率100%。
3、“学社衔接”的工作将纳入各学院评奖评优及年终绩效考核。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学院,校团委将统一安排时间由团总支书记集中在学生活动中心完成。
共青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